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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概述
第一章税制概述
一、税收的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及对其的理解
1.定义: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2.对税收概念的理解
⑴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
⑵从物质形态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货币。
⑶从本质上来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
⑷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⑸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特点: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经济职能主要表现在:调节总供求平衡;调节资源配置;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⑹从性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税收的本质☆
1.税收本质的涵义: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
2.税收本质的内涵
⑴税收体现分配关系
⑵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它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实现的。
(三)税收的三性特征及其关系☆
1.三性特征:缴纳上的无偿性(核心);征收方式上的强制性;征收范围、比例上的固定性。
2.三性特征的关系
⑴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⑵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⑶强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⑷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⑸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二、税法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税法是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单选,填空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税法的效力分类:税收法律(人大及常委制定);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税收规章(税务管理部门制定)。
2.按税法的内容分类:税收实体法(规定实体权利和义务,税法的核心);税收程序法(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
3.按税法的地位分类:税收通则法(共同性问题);税收单行法(某一类问题)4.按税收管辖权分类:国内税法(一国范围内);国际税法(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权益分配)
三、税收法律关系
(一)主体及其权利与义务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
2.征税证体
⑴定义: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征税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即税务机关。
⑵组成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
⑶权利:征税权;税法解释权;估税权;委托代征权;税收保全权;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权;税收检查权;税款追征权。
⑷义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开具完税凭证的义务。为纳税人保守秘密的义务。多征税款立即返还的义务。在税收保全中的义务。解决税务争议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
3.纳税主体
⑴含义:是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⑵组成:包括纳税人、纳税担保人。
⑶权利:延期纳税权;申请减免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委托税务代理权;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
⑷义务:依法办理纳税登记、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依法设置帐簿,合法使用有关凭证。按规定定期向税务。
税收要素与税收
第二章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
一、税收要素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中心环节),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前三个为基本要素。
(一)征税对象
1.定义: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规定了税的名称)
2.与之相关的几个概念: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的内容。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从量、从价)税源:税收收入的。
(二)纳税人
1.定义: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其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纳税的问题。2.涉及的有关人员:法人、自然人、扣缴义务人、负税人(实际承担税负的人)
(三)税率:
1.定义:是税额与征收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其规定解决了征多少税的问题。它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2.公式:税率=税额/征税对象数量
3.种类:⑴按性质不同分名义税率=应纳税额/征税对象的数量实际税率=实纳税额/实际征税对象的数量差异因减免税的存在
⑵按税率形式不同分P2
8①比例税率:单一的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②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③定额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分级定额税率。
(四)纳税环节
1.定义:是对处于运动过程中的征税对象,选定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
2.种类:☆一次课征制(一次纳税制):即一个税种只在一个流转环节征税,以避免重复征税。二次课征制(二次纳税制):即一个税种在商品流转环节中选择二个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多次纳税制):即在商品流转各个环节多次征税,道道征收。
(五)纳税期限1.定义: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是税收固定性特征的重要体现。
2.确定纳税期限的含义:
①确定结算应纳税款的期限
②确定缴纳税款的期限3.确定依据:☆
⑴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的征税对象确定。
⑵根据纳税人缴纳税款数额的多少来确定。(反比)
⑶根据纳税行为发生的情况,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为纳税期限。
⑷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在纳税行为发生前,预先缴纳税款。
(六)减税、免税
1.定义:是税法中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少或免除税负的一种规定。
2.减免税与起征点、免征额的区别。
二、我国现行三种税率形式的比较
(一)概念的比较
1.比例税率:是指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为等比关系,不因征税对象数量多少而变化的税率,却对同一个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率征税的税率,其税额随着征税对象数量等比例增加。
2.累进税率:是指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其税额增长幅度大于其征税对象数量的增长幅度。
3.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
(二)三种税率具体形式的比较1.比例税率可分为:
⑴单一比例税率
⑵差别比例税率(又分为三种:
①产品差别比例税率
②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③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⑶幅度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可分为:
⑴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⑵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可分为:
⑴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⑵幅度定额税率
⑶分级定额税率。
三、全额(率)累进税率与超额(率)累进税率的概念及其区别
(一)定义
1.全额累进税率:是累进税率的一种,即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其相应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2.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
(二)区别(不同特点)
1.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实际税率不同。全累负担重,超累负担轻。
2.全累的最大缺点是在累进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累负担不合理,而超累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3.在各个级距上,全累税负变化急剧,而超累变化缓和,也就是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长,税款的增加,全累较快,超累较缓和。
4.在计算上,全累计算简单,超累计算复杂。
四、按各种税率形式计算税额的实例(一)比例税率计算例
1:已知甲企业营业所得额为100万元,乙企业为150万元,(税率33%)分别求其所得额。甲:10033%=33(万元)乙:15033%=49.5(万元)(二)累进税率计算1、按全额累进税率例二:已知甲全年收入1000元,乙全年收入1020元,按教材(P30)的税率分别计算各自应纳余额累进税款。甲:100010%=100(元)乙:102015%=153(元)
2、按超额累进税率☆(1)定义法(分段级计算法)例3:根据例2分别计算甲乙的超额累进税款。甲:4005%+60010%=80(元)乙:4005%+60010%+2015%=83(元)(2)速算扣除法第2级速算扣除数=400(10%-5%)+0=20(元)第3级速算扣除数=1000(15%-10%)+20=70(元)甲:100010%-20=80(元)乙:102015%-70=83(元)
3.全率累进税率计算税额例
4:甲销售收入为12000元,利润率6%;乙销售收入28000,利润率18%,根据第P35税表分别计算机应纳全率累进税额。甲:120006%=72(元)乙:28000180%=1512(元)4.超率累进税率计算超率累进税额甲:12000(5%0%+1%)=12(元)乙:28000(5%0%+5%+5%+330%)=672(元)(2)速算扣除法第2级速算扣除率=5%(10%-0%)=0.5%第3级速算扣除率=10%(20%)+0.5%=1.5%第4级速算扣除率=15%(30%)+1.5%=3%甲:12000(6%0.5%)=12(元)乙:28000(180%3%)=672(元)
税制原则
一、古代税收原则☆
(一)威廉·配弟的税收三原则公平:即课税不偏袒谁,而且不太重简便:即手续简单,征收方便节约:即征收费用不能过多,应尽量节省
(二)尤斯迪(六条)
(三)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
平等:即税收以个人在国家保护之下所获得的收益为比例。
确实:即应缴税收必须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征收。
便利:即在征税时间,地点,方法上要方便纳税人。
节约:即向国民征税要适量,不能过多
二、近代税收原则☆
(一)西斯蒙第的税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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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认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
2.补充原则:(都是针对收入而言)(1)税收不可侵及资本(2)不可以总产品为课税依据(3)税收不可侵及纳税人的最低生活费用(4)税收不可驱使财富流向国外
(二)瓦格纳的四端九项原则
1.财政收入原则
(1)充分原则:即税收必须能充分满足财政的需要。
(2)弹性原则:即税收必须能充分适应财政收支的变化。
2.国民经济原则(即如何保证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原则
(1)税源选择原则:即税源选择要适当,以所得作为税源最适宜,以免侵及资本。
(2)税种选择原则:即要考虑税负转嫁问题,最好选择不宜转嫁的所得税作为税种。
3.社会公平原则
(1)普遍原则:即对一切有收入的国民都要普遍征税。
(2)平等原则:即根据纳税能力的大小征税,多收多交,少收少交,无收不交。
4.税务行政原则
(1)确实原则:税收法令必须简明确实
(2)便利原则:政府征税应为纳税人的方便考虑
(3)征税费用节约原则:征收管理所开支的费用力求节省。
三、现代西方税收原则★
(一)效率原则
1.含义:是指税收制度的设计应讲求效率,必须在税务行政,资源利用,经济运转三方面尽可能提高效率。
2.两方面的要求(实现的途径)
(1)要尽量缩小纳税人的超额负担
(2)要尽量降低征收费用
(二)公平原则
1.横向公平:即凡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相同的税收
2.纵向公平:即纳税能力不相同的人应缴纳数量不同的税收
(三)稳定原则
1.含义:是指在经济发展的波动过程中,运用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引导经济趋于稳定。
2.实现途径:
(1)发挥税收“内在稳定器”作用。
(2)发挥税收“相机抉择(人为稳定器)”作用
(四)以上三大税收原则的相互关系
1.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的相互关系
(1)矛盾性:过分强调一方,就会损害另一方
(2)联系性:公平是提高效率的前提,效率是保证公平的基础。
(3)处理原则:兼顾公平与效率
2.公平原则,效率原则与稳定原则的关系
(1)稳定是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要达到的目的
(2)实行稳定原则也是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基础
四、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原则
(一)财政原则
1.涵义:将税收作为集中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以保证财政收入增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2.实现措施(途径)(1)完善税制结构,增强税收增长的弹性
(2)强化税收征管力度:
①加强税收宣传,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
②实施税收电子化
③改革税收征管模式,彻底放弃专管员模式
④加强配套政策建设
⑤加大对偷税,漏税的处罚力度
(3)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减少税外收费项目
(二)法治原则(核心)
1.涵义:是指税收的征收管理活动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办事,依法治税。
2.实现途径
(1)完善简洁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2)从严征收管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3)使用现代化手段,新建税收信息高速公路。
(4)加强简洁教育,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和纳税人意识。
(三)公平原则
1.涵义:
(1)税负公平:即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要与其收入相适应。
(2)机会均等:即要基于竞争的原则,力求通过税收改变不平等的竞争环境。
2.实现措施:要做到普遍征税,量能负担,使税收有效地起到调节作用,统一税政,集中税权,保证简洁执行上的严肃和一致性。贯彻国民待遇,实现真正的公平竞争。
(四)效率原则
1.涵义:通过提高征收效率,强化征收管理,减少直接征税成本和纳税人除税款以外的从属费用和额外负担。
2.实现措施
(1)提高税收征管的现代化程度,开展计算机网络建设。
(2)改进管理形式,实现征管要素的最佳结合。
(3)健全征管成本制度,精兵简政,精打细算,节约开支。
五、坚持税收原则,应当处理好三个关系(多选,简答)☆
1.依法治税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2.完善税制与加强征管的关系。
3.税务专业管理与社会协税护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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